不當黨產國民黨敗訴 8.6億將遭追討




先畫重點
國民黨須將864,883,550元(8.6億)返還國家。
國民黨458筆土地非黨費收入取得。
2016年08月16日黨產條例公布,非黨與附隨組織之財產為不當黨產。
國民黨所提行政訴訟遭駁回,亦即敗訴但可上訴。



▌專文報導
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2017年做出行政處分,黨產會認定中國國民黨458筆土地為不當黨產,並追徵8.6億元,但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,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7月14日判決國民黨敗訴,但全案可上訴。

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「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,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的追徵案」指出,國民黨以轉帳撥用方式取得、並已移轉給第三人的「國有特種房屋基地」,共458筆是不當取得財產,共獲利新台幣8億6488萬3550元。黨產會2017年6月中作出行政處分,並將案件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,行政執行署在陸續查封國民黨產多筆土地後,國民黨不服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,並聲請停止執行獲准。

但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,國民黨陸續於1957年至1961年間取得458筆土地所有權,且也未給付對價給國家(意即無償取得這些土地也非黨費等收入而來),黨產會於2016年8月10日黨產條例公布時,已非政黨、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所有之財產,依黨產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即應推定為不當取得財產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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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調查日期|2022年07月14日
02 調查範圍|N/A
03 調查年齡|N/A
04 調查方式|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
05 抽樣方法|N/A
06 樣本數量|N/A
07 信心水準|N/A
08 抽樣誤差|N/A
09 加權方式|N/A
10 經費來源|N/A
11 執行單位|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
12 發布單位|臺北高等行政法院
13 資料來源|臺北高等行政法院
14 計算公式|N/A
15 名詞說明|N/A
16 排名標準|N/A
17 資料下載|N/A(付費會員專用,本文相關整理資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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